• 欢迎进入
  • 科研处网站
  • 站点首页
  • 新闻公告
  • 规章制度
  • 部门简介
  • 科研项目
  • 科研获奖
  • 学术交流
  • 科研成果
  • 文件下载
    • 科研经费报销用表
    • 沈阳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 沈阳音乐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 我院获批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
    • “为人民绽放——国家艺术基金优秀舞蹈节目展演”研讨会在我院举办
公共服务平台
  • 科研处网站>>规章制度>>正文
  •  
  •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信息发布: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3-23 14:32:45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中科协等国家部委2020年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召开的全省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建设,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诚信规范,提高科研人员的科学道德素质和科研诚信意识,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健全完备的科研诚信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二、具体措施

    (一)构建完善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明确学术委员会、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诚信行为的受理、认定、惩处等过程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将科研诚信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全过程,覆盖全院教师和学生,纳入学院常态化工作管理。

    建立完善的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度。修订《沈阳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明确学术委员的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以及在学术评价和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等学术职责。

    明确科研人员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发表论文“五不准”要求,坚守“四个反对”,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把学术自律作为道德自律的核心内容。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对项目组成员、重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修订《沈阳音乐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施过程的科学性,以及结题成果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要求等作出明确要求。

    修订《沈阳音乐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等作出规定。

    制定《沈阳音乐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内容和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

    修订《沈阳音乐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受理、调查、认定与处理的全过程,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

    (三)深化科研诚信评价制度改革

    建立科学的科研诚信评价机制。明确科研诚信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并将评价状况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标,实行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

    修订《沈阳音乐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办法》和《沈阳音乐学院著作权管理办法》,强化目标导向,注重标志成果的重要性,推行代表作制度。

    (四)加大科研失信行为惩处力度

    加大科研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对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和个人予以坚决惩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项目经费,撤销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一定期限内取消职务晋升和项目申报资格,严重者可开除公职,建立终身追究制度。将科研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行倒查机制。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调查和认定学术失信行为受理机构,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后报学院党委会审议,最终由学院党委会裁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职能、教辅部门负责人及教学单位主任(院长)及其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的“科研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学院科研诚信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对违背科研诚信的个人作出处理决定。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教育和宣传

    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组织全院教职工和青年学生在项目申报、职称晋升、学位论文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每年至少召开1次科研诚信工作专题会议,贯彻学习科研诚信相关文件,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作用,引导科研人员自觉抵制弄虚作假,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型榜样。











    文/科研处

    初审初校/田丹

    复审复校/尹丽宏

    终审终校/贺志凌


  • 发布人:李璇    责任编辑:贺志凌
  •  
  •  
  • 上一篇:关于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委托书的通知
  • 下一篇:沈阳音乐学院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